被代言男科广告 吴京起诉昆明一医院:一审获赔12万元
案件背景
“被代言”男科广告 吴京起诉昆明一医院:一审获赔12万元,吴京因自己的形象被不当使用在某些男科广告中,深感名誉受损,于是将昆明的一家医院告上法庭。吴京认为,该医院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宣传,导致公众对他的错误认知,并对他的职业形象造成了不利影响。在经过长时间的法律诉讼后,法院最终判定吴京胜诉,要求医院赔偿12万元作为名誉损失费。
法院判决
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,认为昆明医院在未征得吴京同意的情况下,擅自使用其肖像做广告宣传,属于侵犯个人肖像权和名誉权。法院判决医院应赔偿吴京名誉损失费12万元,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。法院同时指出,肖像权和名誉权作为个人的基本权利,应当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。
吴京的态度
吴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对于这种未经授权的肖像使用行为,他感到非常愤怒和不解。他强调,作为公众人物,自己的形象和声誉非常重要,任何侵犯他个人权益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制裁。他表示,虽然这次案件已经得到法院的公正判决,但他希望通过这次事件能够警示其他企业和机构,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和个人尊严。
昆明医院的回应
对于法院的判决,昆明医院表示遗憾,并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。医院方面表示,广告的制作和发布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失误,并未有意侵犯吴京的肖像权。医院还表示将加强对相关广告宣传的审核工作,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医院还向吴京表示了诚挚的歉意,并愿意通过和解方式达成赔偿协议。
行业反响
此次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,许多人对未经授权使用名人肖像进行商业宣传的行为表示担忧。相关法律专家指出,肖像权和名誉权是每个人的基本人权,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应随意侵犯。在互联网和广告业日益发展的今天,如何保护个人肖像权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。专家呼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,确保公众人物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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